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吗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特定情况下,确实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。首先,当被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、变更或确认无效时,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停止执行。这是因为原决定不再有效,继续执行将缺乏法律依据。其次,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违法或不当之处,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,法院或有关机关可能会裁定或者决定暂停执行。此外,在某些情况下,如涉及重大社会影响或公众利益,行政机关也可能自行决定中止执行。需要注意的是,申请中止并不保证自动获得许可,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。如果中止请求被拒绝,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法律途径寻求救济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三十五条:在对行政决定进行执行时,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停止执行:(一)该行政决定被撤销、变更或者确认无效的;(二)法律规定需要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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